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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拍卖贪官家产

2000-04-30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阳光

原南宁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队长李军浪因犯受贿罪、行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3月21日被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,并扣押其在南宁市建政路24号文化大院、桃源路南湖小区和麻村小区的3处豪宅,以及南宁市钻石广场E5、E6两间黄金铺面和大量家用电器、家具,财产价值超过200万元,3月21日被依法拍卖。

闻讯赶来看热闹和参加竞拍的市民挤满了拍卖大厅。不足1小时,李军浪的家产除在钻石广场的两间铺面没有拍卖成交外,其余房产、家电和家具等物落到了市民手中。每竞拍成交一宗贪官家产,会场就爆发出一阵掌声。

(《文汇报》4.2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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